品牌設計與品牌營銷指廣為傳播信息的行為過程,也指以媒體傳播信息的作品如報紙廣告、路牌廣告、招貼廣告、電臺廣告、電視廣告等。這些作品由廣告主提供資金,提出信息和目的要求,委托廣告業(yè)設計、制作和發(fā)布。廣告業(yè)接受委托之后,根據廣告主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開發(fā)信息資源,研究媒體狀況并進行廣告策劃。在明確廣告定位之后,提出廣告創(chuàng)意,組織相關人員對信息篩選組織提煉加工,然后轉換成具體的文案、圖形、樂曲、劇本經過商定審查之后,形成視聽覺的或其他形式的廣告作品,由廣告主認可之后交媒體發(fā)布。通過發(fā)布去接觸廣大受眾,向他們傳播信息,并希望其中一部分被定為廣告目標的受眾能注意這些廣告,記住這些信息,從而產生興趣,認識理解,培養(yǎng)欲望,給予信任,最后出現(xiàn)廣告主所期望的購買行動。

蘇州品牌設計與品牌營銷是整個廣告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本身又可以劃分成五個方面,即:文學創(chuàng)作、美術設計、聲學創(chuàng)作、表演設計和電腦制作。廣告藝術設計的這五個部分在各自的創(chuàng)作、設計、制作及表演的過程中都要努力完成以下四個任務:
1)對廣告主提供的信息進行篩選、提煉、組織、加工,使之適用廣告的藝術形式,從而創(chuàng)造出優(yōu)秀的廣告藝術形象;
(2)使加工創(chuàng)造的廣告藝術形象更容易避開媒體的制約,發(fā)揮媒體的特長;
(3)使媒體發(fā)布的廣告藝術形象更能引起受眾注意記憶、理解、信任和偏好,并能產生期望的行動;
(4)使整個廣告效果超過市場競爭中同行業(yè)的對手并不斷推動廣告藝術設計的進步,以及整個廣告的進步
由此可見,蘇州品牌設計營銷是多元的和綜合的。人類文明發(fā)展至今,世界各國各民族創(chuàng)造的一切形式的藝術作品與藝術技巧,只要是美的,有獨特吸引力,并能傳播廣告信息,達到廣告目的的,都可能被廣告所用。此外大家還可以看到,任何藝術進入廣告,被廣告利用、改造吸收的同時,就要受到品牌vi設計的制約。它們要受制于廣告主、廣告投資以及信息資源、傳播媒體和目標受眾受制于隊伍素質、設備技術、經營水平以及確定的時間。在這些制約因素下的廣告藝術,無論怎樣與眾不同,有怎樣的品味,它始終是商業(yè)的藝術、媒介的藝術,是大眾傳播的藝術和民俗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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